根据《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选拔实施办法》、《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》等文件精神,制定我院2021年 “申请-考核”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。
一、招生专业及人数
按一级学科招生:物理学、化学、生物学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。招生计划数43,其中硕博连读生24。
二、报考条件
符合《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规定的报考条件。
三、招生方式
与《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规定的招生方式相同。
四、考核时间总体安排
1、网上报名:2020年11与21日-12月14日17:00前
2、外语免试申请考生纸质材料提交:2020年12月14日前
3、资格审查:2020年12月27日前
4、外语综合水平考试:2021年3月20日(暂定)上午8:30-11:30;(具体地点见准考证,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)
5、外语考试考生纸质材料提交:2021年3月20日-26日
6、现场确认:2021年4月-5月(暂定)
7、综合考核:2021年4月-5月(暂定)
五、材料提交
(一)材料寄送时间
1.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,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前,以寄出时间为准。
2.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,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-26日,以寄出时间为准。
(二)材料内容
1.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,按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纸质版材料:
(1)《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》 (http://210.42.121.116/wdyz/index.php/index-view-aid-724.html)
(2)申请免试相关证明材料:发表SCI论文,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原件,论文封面、目录(论文标题所在页)、论文全文复印件;雅思、托福、GRE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;
(3)入学申请。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(无固定格式);
(4)《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(网报系统打印);
(5)最后学位、学历证的复印件(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,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,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);
(6)两名与报考学科、专业相关的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)出具的《专家推荐书》(网报系统生成打印。推荐人姓名、所在单位、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,向我校推荐过考生、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、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,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);
(7)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(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);
(8)相关证明、说明材料。包括硕士学位论文(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、目录等);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;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;说明个人特别成就、能力的其他材料。
2. 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,仅需按顺序寄送第(3)-(8)项材料
除第(6)项材料外,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,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三)材料寄送地址
材料寄送或递交地址为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当代楼5楼高等研究院学术服务办公室,027-68758199,吴老师,请务必备注“姓名-手机号-2021年博士报考材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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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确定候选人
我院考核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,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,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,做出评价结论。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: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七、综合考核
1.主要内容:
(1)学术素养。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、知识结构、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,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。
(2)外语水平。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。包括文献阅读、摘要写作、口语和听力等。
(3)培养潜质。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,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,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。
2、主要形式:
面试: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,介绍内容包括自我介绍、教育科研背景、专业特长、研究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材料,讲解时间以15-20分钟为宜。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1小时。
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= 学术素养×30% + 外语水平×20% + 培养潜质×50%。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。
依照武汉大学有关规定,综合考核收费180元。
八、录取
1、根据我院招生计划、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,经研究生院审核、政审、体检合格后,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。
2、录取类别:只招全日制非定向就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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